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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电鱼案开庭,被告人被判赔偿152万元!追捕

作者:幸福鱼苗 时间:2019-11-29
摘要:高宝邵伯湖2.02特大电鱼 公益诉讼在高邮湖畔开庭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对高宝邵伯湖2.02特大特大电鱼公益诉讼现场。 2018年10月以来,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了为期一年打击电鱼活动专项...

高宝邵伯湖“2.02”特大电鱼
公益诉讼在高邮湖畔开庭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对高宝邵伯湖“2.02”特大特大电鱼公益诉讼现场。

2018年10月以来,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了为期一年“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重拳整治电鱼等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效。

“判处10名被告人承担生态赔偿金152万元,并通过国家级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11月28日上午,由扬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高卫龙等人特大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江苏省扬州市高邮湖运河西堤永久放流点公开审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庭审结束后,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还对被告人的电鱼器具、非法捕捞网具等进行了集中销毁,并现场放流鲢鳙鱼、草鱼约500万尾。下午,由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高卫龙等九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王金早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也在高邮宣判,十名被告人分获九个月至两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电鱼”行为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通过使用电源并辅助渔具设备,将高压电流通过水体导电,电死电伤鱼类,并将其打捞上岸的非法行为,民间称其为“绝户”捕捞。其行为无论是对鱼类、还是对水生生物、水域生态环境,都会产生严重破坏,也会因设备漏电对电鱼人及周边群众产生危险。

2019年1-2月,在高宝邵伯湖禁渔期内,个体饭店业主高卫龙与水产收购户谈桂有、渔民陈开林、潘桂田等人商议,由谈桂有、陈开林、潘桂田驾驶快艇,带领王有芳等五名渔民,使用电瓶、逆变器、电渔网等工具,采用拉网的方法电捕鱼8次,合计捕获鲤鱼、鲫鱼13500余斤,并出售给高卫龙。高卫龙联系过闸事宜并将捕获的鱼以每斤4元至4.6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水产收购户王金早。李正宽在明知高卫龙等人行为系非法的情况下,仍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开闸,每次收取过闸费600元。


△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现场放流鲢鳙鱼、草鱼约500万尾。

作为全国第六大、江苏省第三大淡水湖,高邮湖的资源保护关系着江淮生态大走廊的建设,因此,打击在高邮湖区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是渔业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一直关注的重点。本案被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查获后,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委托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对所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进行了评估,确定总损失为152.442万元(含电捕渔获物的价值、被电击致死或伤害的其它鱼类损失、对鱼类繁殖的损失、鱼类饵料生物损害补偿)。

2019年8月26日,高邮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高卫龙等九人、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王金早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为做强民事检察,促进四大检察均衡发展,2019年11月12日,经诉前公告程序,在没有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情形下,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令10名被告人承担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而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及生态环境补偿费用。


△高宝邵伯湖“2.02”特大电鱼公益诉讼案公开审判旁听暨电鱼器具集中销毁活动现场。

28日上午举行的“2·02”特大电鱼公益诉讼案公开审判旁听暨电鱼器具集中销毁活动就是对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重要成果的一次生动展示,彰显了农业农村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水生生物及其生境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扬州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长江流域及珠江、钱塘江流域二十多个省份渔业主管部门代表、扬州市人大代表、高邮湖周边县(市)区渔政员代表、沿湖渔业乡村干部等200余人参加了全部庭审的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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